專注廢舊鉛酸蓄電池綜合回收
產品碳核查自評價報告
報告主體:湖南省金翼有色金屬綜合回收有限公司
報告年度:2024年
編制時間:2025年3月15日
目錄
產品碳足跡(Product CarbFootprint, PCF)是指衡量某個產品在其生命周期各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總和,即從原材料開采、產品生產(或服務提供)、分銷、使用到最終處置/再生利用等多個階段的各種溫室氣體排放的累加。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全氟化碳(PFC)和三氟化氮(NF3)等。產品碳足跡的計算結果為產品生命周期各種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加權之和,用二氧化碳當量(CO2e)表示,單位為kgCO2e或者gCO2e。全球變暖潛值(Global Warming Potential,簡稱 GWP),即各種溫室氣體的二氧化碳當量值,通常采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IPCC)提供的值,目前這套因子被全球范圍廣泛適用。產品碳足跡已經成為一個行之有效的 定量指標,用于衡量企業的績效,管理水平和產品對氣候變化的影響大小。
產品碳足跡計算包含一個完整生命周期評估(LCA)的溫室氣體排放之和。基于LCA的評價方法,國際上巳建立起多種碳足跡評估指南和要求,用于產品碳足跡認證,目前廣泛使用的碳足跡評估標準有三種:
(1)《PAS2050商品和服務在生命周期內的溫室氣體排 放評價規范》,此標準是由英國標準協會(BSI)與碳信托公司(CarbonTust)、英國食品和鄉村事務部(Defa)聯合發布, 是國際上最早的、具有具體計算方法的標準,也是目前使用較多的產品碳足跡評價標準;
(2)《溫室氣體核算體系:產品壽命周期核算與報告標準》,此標準是由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簡稱WRI)和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簡稱WBCSD)發布的產品和供應鏈標準;
(3)《IS014067溫室氣體一產品碳足跡量化和信息交流的要求與指南》,此標準以PAS2050為種子文件,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編制發布。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的出現目的是建立一個致的、國際問認可的評估產品碳足跡的方法。
產品生命周期評價和碳足跡核查作為生態設計和綠色制造實施的基礎,近年來已經成為人們研究和關注的熱點。開展生命周期評價和碳足跡核查能夠最大限度實現資源節約和溫室氣體減排,對于行業綠色發展和產業升級轉型、應對出口潛在的貿易壁壘而言,都是很有價值和意義的。
為了了解產品全生命周期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企業自主開展產品碳足跡核查工作。碳足跡核查小組對產品的碳足跡進行核算與評估,報告以生命周期評價方法為基礎,采用PAS2050標準《商品和服務在生命周期內的溫室氣體排放評價規范》中規定的碳足跡核算方法,計算得到產品碳足跡。
產品碳足跡是從產品生命周期的角度,將產品從原材料獲取、運輸、生產、使用、處置等階段所涉及的相關溫室氣體排放進行調查、分析和評價。在核算過程中,首先確立了核算的產品種類、核算的邊界,確定核查范圍。
(1)PAS2050標準《商品和服務在生命周期內的溫室氣體排 放評價規范》;
(2)IS014067《溫室氣體一產品碳足跡一量化和信息交流的要求與指南》;
(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 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6)57號);
(4)《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GBT 32150-2015);
(5)《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GBT 32151-2015);
(6)關于做好2023—2025年發電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3〕43號);
(7)《綜合能耗計算通則》(GB/T2589-2020);
(8)《其他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9)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10)《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GBT 32150-2015);
(11)《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GBT 32151-2015);
(12)《關于發布2022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13)其他相關政策、標準等。
公司成立了碳足跡核查小組,由生產部具體牽頭負責。
核查小組于2024年5月對相關部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了文件評審。文件評審對象和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產品信息、生產工藝、排放設施清單、排放源清單、監測設備清單、活動水平和排放因子的相關信息等。通過文件評審, 核查小組識別出如下現場評審的重點:
(1)產品碳足跡核算的系統邊界、排放設施和排放源識別等;
(2)系統邊界內活動水平數據和參數的獲取、 記錄、傳遞和匯總的信息流管理;
(3)核算方法和排放數據計算過程;
(4)計量器具和監測設備的校準和維護情況;
(5)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的核查;
核查小組于2025年3月對受核查產品碳足跡排放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現場核查通過相關人員的訪問、現場設施的抽樣勘查、資料查閱、人員訪談等多種方式進行。
考慮到生命周期評價的量化特征和公司能源消耗統計情況,核算產品為還原鉛。
本次核查范圍主要針對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同環節相關溫室氣體的排放。
根據PAS2050標準的要求,核查小組對公司原材料釆購信息、釆購的能耗量、存儲及運輸方式等,系統核算邊界、生產工藝流程,溫室氣體排放源構成、適用核算方法、活動水平數據等信息進行核查,并通過查閱文件現場訪問和電話溝通等過程完成本次產品碳足跡核查工作。
(1)初級活動水平數據
根據PAS2050標準的要求,初級活動水平數據應用于所有過程和材料,即產生碳足跡的組織所擁有、所經營或所控制的過程和材料。本報告初級活動水平數據包括產品生產周期系統中所有能源、物料的耗用(物料輸入與輸出、能源消耗等)。這些數據是從企業或其供應商處收集和測量獲得,能真實地反映了整個生產過程能源和物料的輸入,以及產品/中間產品和廢物的輸出。
(2)次級活動水平數據
根據PAS2050,凡無法獲得初級活動水平數據或者初級活動水平數據質量有問題(例如沒有相應的測量儀表)時有必要使用直接測量以外其來源的次級數據,本報告中次級 動數據主要來源是數據庫和文獻資料中的數據。
公司在原材料生產、運輸、產品生產消耗的能源、外購電力的符合性為本次核查重點。
產品碳足跡是整個產品生命周期中所有活動的所有材料、能源和廢物乘以其排放因子后再加和,其計算公式如下:
其中:
CF--產品碳足跡
P--活動水平數據
Q--排放因子
GWP--全球變暖潛勢值
公司內部通過數據核算,2024年生產階段產品碳足跡,即單位產品碳排放量為4843.45 t CO2/t,具體計算如下:
表4.1-1 2024年單位產品碳排放量計算表
能源種類 | 2024年能源消耗總量 | 單位 | 折碳系數 | 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 二氧化碳排放總量(t-CO2) | 2024年產品產量(t) | 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t) |
電 | 9112594 | kW·h | 0.49tCO2/MWh | 4465.17 | 4843.45 | 78432.06 | 0.0618 |
天然氣 | 634247.67 | m3 | 5.9642t CO2/萬m3 | 378.28 |
根據2024年生產過程碳足跡核查數據,2024年單位產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為0.0618t CO2/t,來自于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量和凈購入使用電力。具體核查情況如下:
表4.1-2 2024年產品生產過程碳足跡核查結果
項目 | 溫室氣體排放量(t-CO2) | |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 4843.45 | |
其中 | 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量 | 378.28 |
碳酸鹽使用過程CO2排放量 | / | |
工業廢水厭氧處理CH4排放量 | / | |
企業凈購入電力隱含的CO2排放量 | 4465.17 | |
企業凈購入熱力隱含的CO2排放量 | / |
根據2024年產品生產過程碳足跡核查數據,二氧化碳排放均為凈購入使用電力和熱力對應的排放。公司根據核查結果提出了產品生產過程碳足跡改進建議如下:
(1)通過節能改造,減少用電等能源消耗;
(2)電機等拖動設備實施能效提升,減少電力消耗;
(3)考慮建設廠區光伏發電系統,提高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利用率,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4)研制低碳發展技術,通過技術創新減少生產過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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